黑河社保转移指南

  黑河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黑河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省外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省内转入、转出

参保人员省内流动并在异地就业或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时,为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办理此业务。

省外转入、转出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入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省内转出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本人申请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省外转入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联系电话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省外转出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7、《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理流程

省内转入

对材料进行审核、科长复核,个体人员需携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到地税部门登记。

省内转出

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进行业务受理,科长审核,主管领导复核。

省外转入

与基金科沟通确认转移基金已到账后对材料进行审核,业务受理,经办科长复核。

省外转出

对材料进行初审、经办科长审核后,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送至基金科,由基金科长复核,并由基金主管领导签字。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黑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通江路5号

电话:0456-8222247

黑河市各区社会保障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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