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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参保:
(1)具有黑河市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
(2)具有黑河市城镇户籍,0-28天(含28天)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全日制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城镇居民参保:
参保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温馨提示:
①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居民、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还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大学生毕业后在两年待业期内参保、续保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③尚未落户的新生儿参保须提供其父或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复印件、母子健康手册。社区暂以其父或母的身份证号、XXX之子/女和新生儿出生日期进行参保信息登记,落户后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参保社区进行信息变更。
城镇居民参保:
新参保的城镇居民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黑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通江路5号
垦北安社保局尾山分局
地址: 中央路附近
尾山农场社保局
地址: 东南环路附近
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墨尔根大街地税局对面
中共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地址: 墨尔根大街344号附近